你叫我踩!「試駕超速」遭吊牌 客怨:需賠54萬

有民眾試乘電動車,到達指定地點後,業務告知可以重踩電門試試看,沒想到踩完後發現有警察,一週後收到罰單,還被吊扣牌照6個月,車廠業務要求賠償,直接花205萬買試乘車,或加價買新車,律師說明如果民眾能舉證,是業務叫他踩油門就該共同賠償,其他車商則說,一般試車有固定路線,業務都清楚速限。

記者張蕙纖:「要買新車之前很多民眾都會試車確保新車性能以及開起來的感覺,不過卻有民眾分享他到某知名車廠試車,沒想到這一試卻要賠54萬。」

民眾還原試車過程,他說依照業務指示到試車地點業務說重踩電門試試看,但踩完後卻發現有警察業務說警察沒在拍,沒想到一週後收到超速40罰單並且吊扣牌照6個月,業務要求賠償罰單以外扣牌損失以租車價計算,一天3000半年54萬,後續業務主管再提3個選擇,第一請人處理掉罰單,第二買現場新車再加價30萬,第三買試乘車205萬,民眾知道超速是事實願意負責但認為業務應該共同承擔。

律師劉韋廷(非當事):「如果這名駕駛能夠舉證成功確實是由業務員要求他可以在警察面前加速,這名業務員本身也必須負擔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後續民眾分享試乘前有簽同意書,裡頭如交通違規駕駛人需自行負擔違規罰鍰,如果導致車輛被吊牌駕駛人願依規定賠償營業損失。

中古車商老闆黃傑聖(非當事):「像這邊有傳統測速照相,這時候我們就會跟客人說前面有測速,我們這時候要注意一下。」

其他車商分享,一般來說車廠有固定試車路線業務也熟悉路段限速,行前會提醒別超速。

中古車商老闆黃傑聖(非當事):「這個路段有測速我們要注意一下,我們都會這樣告知,因為每天在試這個路段一定要比客人更了解。」

而每一家車廠試乘同意書內容不同,但大多載明保險賠償責任以及交通違規責任歸屬,白紙黑字試車前可得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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